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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油人注意!7月1日起,办公用品发票无此信息或将无法报销

江油人注意!7月1日起,办公用品发票无此信息或将无法报销

尊敬的江油市民及企业员工:
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规定,自2023年7月1日起,所有办公用品类发票必须包含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等完整信息,否则将无法作为合法凭证进行报销。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,加强税收监管。

具体而言,您在购买办公用品(如文具、打印纸、办公设备等)时,需确保发票上明确标注以下内容:

  1. 购买方全称
  2. 纳税人识别号
  3. 商品明细(如“A4打印纸”“中性笔”等,不得仅写“办公用品”)
  4. 金额、开票日期及销售方信息

例如,若您为单位采购,请主动向商家提供单位的准确名称和税号;若为个人垫付后报销,也需按要求开具发票。以往简单填写“办公用品”而不列明细的做法将不再被认可。

政策实施后,财务人员将严格审核发票合规性,缺少关键信息的票据可能被退回,导致报销延迟或失败。建议广大市民提前与常用商户沟通,确保开票习惯符合新规,同时妥善保管相关票据,避免影响正常工作报销流程。

如有疑问,可咨询本地税务机关或单位财务部门,及时了解详细操作指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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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10 00:57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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